(圖片提供/幸福空間)
若依照法律的規定,繼承遺產必定會有課徵遺產稅的問題,而關於稅率,現行法規是採取級距課稅:
(1)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
(2)超過5,000萬元~1億元者:課徵15%。
(3)超過1億元者:課徵20%。
由此可知,在現行稅制下,遺產若被課徵最高級距,是必須要將遺產的20%交予國家稅收,比例不算小,所以如何在生前運用合法且適當的財務工具或標的,將財產提前佈局傳承給下一代,也就是「資產傳承」概念的核心。
至於資產傳承常見的工具,主要包括:
根據現行的稅制,夫妻之間的贈與是免稅的,而父母與子女之間每年也有一定的贈與免稅額。透過逐年贈與的方式,可以逐步將資產傳承給下一代。
另外,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一項重要權利,當一方配偶去世時,生存的配偶可以請求分配剩餘財產,而且這筆請求的金額不會被計入遺產稅的徵收範圍。這意味著生存的配偶能夠完整享有該財產的分配,不需支付遺產稅。在分配完成後,生存的配偶仍然可以與其他子女或者繼承人共同進行遺產的分配。這樣的安排不僅有助於資產的傳承,還能有效進行節稅規劃,也是資產傳承及稅務布局的一個重要途徑。
依照《保險法》第112條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因此,如果被繼承人在投保人壽保險時指定了受益人,那麼當保險事故發生時(即被繼承人去世),保險公司所支付給受益人的保險金就不會計入遺產總額,因此也不會被課徵遺產稅。
因此,購買人壽保險成為資產傳承的一個常見選擇,因為理賠的保險金是現金,對於下一代繼承人來說,這些資金的運用會更靈活(例如可以用來支付遺產稅或其他相關費用)。
不過,如果所購的保單屬於投資型保單,那麼是否能免徵遺產稅就要依據實質課稅原則來考量。因此,在選擇使用保單作為資產傳承工具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相關的規定,也建議向專業人士如律師或會計師尋求意見,以確保節稅的期待不會落空。
目前在不動產交易實務中,主要是根據土地的公告現值和房屋的評定現值來徵稅。這兩者計算出來的不動產價值通常會低於實際的市場交易價格。因此,有些人選擇先購買房地產,將資產轉變為不動產形式,由子女持有,這樣可以提前達到免除遺產稅的目的。
不過,購買的時機和交易流程需要特別注意,因為稅捐機關可能會認定這種行為為實質贈與,因此有可能會被追徵贈與稅,這點也需好好留意。
此外,由於不動產屬於重資產,流動性較低,變現的過程比較不容易,如果突然需要資金調度,轉換成現金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例如,透過出售或貸款)。因此,在考慮是否使用這種資產傳承工具之前,應該綜合評估整體的財務狀況再做出決定,這樣會更為合適。
信託是一種財產管理工具,委託人將財產轉交給受託人(通常是銀行或金融機構),受託人根據信託的目的來管理或處分這些財產,比如按月給子女提供合理的生活費。
儘管遺產最終會全面分配給繼承人,但若繼承人缺乏妥善管理財產的能力(如年紀尚輕或揮霍浪費),他們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耗盡所有的遺產。因此,也有許多人選擇將遺產設立成信託來進行資產的管理。
透過「信託目的」和「管理規則」,委託人能夠有效地控制並轉移財產給下一代。委託人不僅可以在生前設立信託來逐步移轉和管理財產,還可以採用「遺囑信託」的形式,這樣一來,即使在自己去世後,資產仍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繼續進行規劃、管理和分配,成功實現資產的傳承與遺族照顧的雙重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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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時報出版
作者:周念暉
彙整編輯:May
資料提供:時報出版
書名:投資有辦法,不動產交易救安心
作者:周念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