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片提供/幸福空間)
張阿姨要自售房子,所以沒有住在那邊,卻常常一出門就遇到仲介,或是常被仲介敲門拜訪,而且仲介竟然知道她要賣房子,甚至連賣哪一間都說得出來,讓她嚇一跳覺得自己是不是被跟蹤或是資料被外流了,然後又時不時收到一堆傳單,真的很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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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因為地籍謄本基於不動產物權公示原則,登記機關依規定應提供民眾申請土地登記謄本,採分級制,共分為3類:
1.所有權人可以申請的第一類地籍謄本。
2.每個人都可以申請的第二類地籍謄本。
3.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的第三類地籍謄本。
所謂公示原則就是物權變動情形,須有讓社會大眾足以辨識之公示外觀。因為物權具有排他性,擁有者可對任何人主張其權利,如果沒有可以由外界知道改變的方式,那第三人就容易受到損害,有害交易安全。所以這樣的公示外觀在動產物權為「交付」(移轉占有),例如買賣車子,賣方將鑰匙跟車子交給買方使用;而不動產則為「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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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二類謄本為任何人皆可申請,雖然只揭露所有權人的姓氏(例:張**)及部分統一編號,但所有權人的住址資料仍完整公開,只有當所有權人申請住址隱匿後,第二類謄本住址才會隱匿部份資料。所以通常一旦各家仲介發現有屋主自售的房子,就會到地政用該房子的地、建號調閱二類謄本直接找到屋主家開發客源,或是傳單轟炸。
如果想避免被有心人士蒐集利用、怕個資外洩、不想要有不預期人士找上門,或者在意別人知道戶籍地址,可以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籍謄本住址隱匿」,該住址僅會顯示到段、路、街、道,其後面的住址資訊將以「*」號取代,不僅免收取任何費用,也可以保障個資不外漏。
一、「地籍謄本住址隱匿」服務內容
為保護個人資料安全,自104年2月2日起,第二類謄本僅揭露登記名義人部分姓名及部分統一編號,惟住址資料仍以完整公開為原則,故全國各縣市另提供「地籍謄本申請住址隱匿」服務,可由民眾申請隱匿或解除隱匿第二類謄本之部分住址,隱匿時僅顯示段、路、街、道或前六個中文字。
二、申辦流程
檢附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向「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於網路提出申請,則需以自然人憑證辦理。
三、應備物品文件
1.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
2.住址隱匿或解除隱匿申請書
四、作業天數
1天(備註:住址隱匿或解除隱匿之跨縣市代收案件辦理期限為3天)
可見以下申請流程示意圖:
(圖片提供/Fun學創意生活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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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內容節錄自編輯精選好書《小代書的不動產日記:買賣、繼承、贈與一次搞定》】
出版社:Fun學創意生活廣場
作者:小代書(王淑瑜)
彙整編輯:May
書名:小代書的不動產日記:買賣、繼承、贈與一次搞定
圖文提供:Fun學創意生活廣場
作者:小代書(王淑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