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隨著一群新北市政府培訓的都市更新推動師來到新北市某處老舊社區,大家熱心地介紹都市更新的基本概念。「啊……請問一下,如果我們不想拆除住了幾十年有感情的公寓,但又要考慮父母年紀都大了,不適合爬樓梯,有沒有什麼解決方法?」
的確,現場還有其他人有相同疑惑,畢竟不是每個人都習慣住高樓大廈。隨著年齡增加而行動力退化,早期老舊社區假使沒有電梯的話,樓梯對於長者實在是一大考驗及負擔。而都市更新正好可以附帶改善這類問題。
我們常聽到的都市更新不見得都要拆除,主要有三種處理方式,包含一般人最常劃上等號的重建,還包含例如外牆拉皮等整建以及維護。其中,整建維護即包含老舊公寓增設電梯,也就是在保留原建物的前提下,給予長輩更友善的居住環境。
為了促進大家多多利用都市更新來改善居住品質,政府一方面監督把關避免民眾遭受業者所騙,另方面透過補助、獎勵來鼓勵民眾。增設老舊電梯當然也包含在內。
其中,以新北市政府為例,每案補助最高可達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並原則以核准補助項目總經費50%為上限,一定條件下還可酌予提高至75%。即便補助計畫內存有違章建築,頂多也只是酌減補助額度,而不會剝奪申請的權利。
至於臺北市政府,則是每棟建築物補助一座電梯,補助金額200萬為上限,特定條件可提高至300萬;每一申請案補助額度不超過總工程經費50%。
依照新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要點,補助對象為都市計畫範圍內實施整建維護的合法建物,屋齡達15年以上,且四、五層樓集合住宅(公寓)僅增設電梯得以一棟為單位。
程序上包含三種方式擇一: 1.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擬具整建維護計畫說明申請。 2.依都市更新條例之同意比例取得所有權人同意後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 3.一位以上之申請人先擬具整建維護申請補助計畫書後送件預審,通過後再依相關程序為之。
至於臺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則大致須符合: 1.6層樓以下無電梯集合住宅,住宅使用比例達二分之一。
關於增設電梯補助的相關政策會隨時空而有調整,建議申請前除先洽詢地方政府相關機關確認最新的補助政策外,近年更有政府培育之都市更新推動師加入服務,都是可以利用的資源。至於敬老這觀念,本來就應該從家做起,營造更友善的居住空間讓長輩能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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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整編輯 | Miya
圖片暨資料提供 | 《退休好幸福》